星期三, 1月 25, 2006

M字頭

若果遺傳基因告訴我,到了28歲便註定變成秃頭,我情願選擇到法國當球星,而不是在香港當歌手。

也許嫌「28歲歌手秃頭」不夠轟動,雜誌還要加多一項「淋病」的罪名!「淋病」從何而來?鄰居?化驗所?還是來自傳媒集團?

1 則留言:

tusswu 說...

這就是我們的傳媒界。